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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八旬老汉偷鸡被查获 “听证+不诉”彰显检察柔情
时间:2022-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8月23日电(通讯员 袁洁如)近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吕某多次实施盗窃他人饲养的鸡,然后出售获利九百多元。承办检察官经过全面审查案件发现,吕某已年近8旬,膝下也有子女,为何要去实施偷鸡卖钱呢?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在公安办案民警的协同下开展了社会调查。

  在吕某所在的村委会及村小组,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吕某年轻时是勤劳肯做的人,膝下有2个儿子,均各自成家立业,其老伴几年前因车祸去世,现一个人独自生活。吕某老伴车祸赔偿金中属于吕某的部分,由其子女代为保管,子女定期给吕某一定的生活费用以及为其采购相关的生活物资。但吕某因个人开支较大,生活费不够用,才萌生偷鸡换钱的想法,并多次去偷农户家饲养的鸡,随后被查获。

  承办检察官现场去检查吕某居住的房屋情况,系一栋年代久远的老房子,屋内一些设施均比较陈旧,两个儿子都已在村里另外建房,吕某系一个人生活,生活条件较为清苦。鉴于本案中吕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赃物被追缴、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诸多量刑情节,承办检察官拟决定对吕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彰显司法办案的公开、公正、透明,并充分做好村民们的释法说理工作,经领导指示,承办检察官决定在吕某所在的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办案民警、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吕某的家属一起参加。会上,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均认为可给吕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在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等人的见证下,吕某在听证会上向检察机关作出了承诺,保证以后不会再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并当场写下保证书。经综合考虑,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依法办案讲正义,温情执法暖人心。该案的办理,不仅体现了婺源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也彰显了办案中的司法人文关怀。婺源县检察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