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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强化对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廉政回访制度,针对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由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强化检察队伍作风纪律廉政建设,切实让每位干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