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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区:绷弦加压,联合为社区矫正严管对象上法治课
时间:2022-09-29  作者:张爱蓉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09月29日电(通讯员 张爱蓉)为确保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辖区和谐稳定,把好前沿关口,增强社矫严管对象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社矫严管对象重新犯罪,近日,经荆州区检察院协调推动,该院联合荆州三监狱到荆州区社矫局对全区近40名社矫严管对象进行法治教育授课。

   

  课上,荆州三监狱派驻民警杨靖静结合湖北省社区矫正考核奖励执行标准,为严管对象详细讲授了社矫管理日常考核中奖分和扣分细则,解读了社矫对象违反日常监管后可能受到的训诫、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等规定。

  荆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爱蓉重点讲授了撤销缓刑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张爱蓉主任详细解读了《刑法》第77条关于罪犯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的几种法定情形,以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46条中违反社区矫正监管情节严重提请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通报了近5年荆州区社矫对象中因再犯新罪、发现漏罪、考验期内严重行政违法等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9起案例。

  张爱蓉主任强调,国庆长假至“党的二十大”期间,对于社矫对象违规违法犯罪撤缓收监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将会从严把握,警示严管对象摈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主动加强法律学习,不做任何与违法犯罪沾边的事,算清法律账和自由账,真心悔过,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争取早日回归、回报社会。

  课后,荆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多军对授课要点进行了总结,对参训严管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教育意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强化沟通交流;四是心存感恩,从关心小我到关心社会。

  最后,荆州区社矫局教导员李家清针对国庆长假期间社矫对象就地过节、不饮酒开车、不赌博、不滋事等提出了具体细致要求。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