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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 为“全域旅游”建设提供司法保护
时间:2022-09-30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9月30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分别与县旅游管委会、县司法局、县文体和旅游局会签了相关协作配合制度文件,并在旅游管委会、文体和旅游局挂牌设立检察联络点。泰宁县副县长郑秀娟、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婷、管委会主任吕孙平、司法局局长陈瑞芳参与联络点揭牌仪式。 

  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努力守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先后成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泰宁具有奇特而珍贵的风景和资源,是荣获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的特殊标志,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也是泰宁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源。泰宁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木古树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等“红色”、“绿色”、“古色”领域以检察蓝为底色,能动履职绘就泰宁文旅多彩画卷。 

  设立检察联络点,旨在融合职能部门的专业化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优势,拓宽线索渠道,前移治理关口,凝聚保护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双赢共赢,推动泰宁县文旅经济发展新局面。 

  此外,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景点设立公益保护点,有利于提醒着往来游客和周边居民参观游览过程中,注重保护景区生态和文物,这等于一场不间断“零距离”普法,对旅游资源有着很强的保护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旅游管委会、司法局三方加强协作,紧密联系,构建7项工作机制,通过共建队伍、共谋工作、共享信息、共同培训、共建普法宣传联动机制等方式,利用三方的信息平台,相互协作配合。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和文旅部门双方加强协作,紧密联系,构建9项工作机制,通过共建队伍、共谋工作、共享信息、共同培训等方式,利用双方的信息平台,相互协作配合,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联动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共同解决文物保护难题,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严理介绍,检察联络点成立后,将以检察公益保护点为平台突出抓好法律宣传、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建立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旅游企业市场调查、协调处理涉旅行政案件和依法办理涉旅刑事案件等。突出服务旅游企业,检查督促查办影响旅游企业经营秩序和发展环境的案件,维护旅游企业的合法利益。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依托检察联络点这一新平台,紧扣县委县政府“旅游兴县”这一发展目标,更加主动将检察职能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结合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特点,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检察服务,为建设“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百姓富”新泰宁提供优质可靠的司法服务和检察产品。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