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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2-11-02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1月2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为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游客及居民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泰宁县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前期,泰宁县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多次对辖区内的瓶罐燃气供应门市、餐饮经营场所等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了解辖区内瓶装燃气的供应、运输、末端配送、终端使用情况。“经走访,我们发现辖区燃气站设施设备老旧、燃气站内存在设备老旧等经营管理不当;站内电动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抽烟、缺乏防灭火警示标志等用气场所风险防控不到位;及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瓶装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泰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前期走访掌握的情况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的特点,检察院就燃气安全监管的职能分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等问题,向住建局及各乡镇等10个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共同厘清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10月底,发出的检察建议书陆续有了“回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县燃气安全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成供应点维修,按要求回收空气瓶、报废气瓶,对燃气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会2场,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报警器……通过督促整改、多部门协同发力,瓶装燃气安全监管问题得到解决,进一步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成为泰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的一大理念。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跟进监督,细致梳理问题,依法督促燃气安全生产、使用企业规范经营,合力推进燃气行业治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拧紧燃气使用“安全阀”。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