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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检司联动 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时间:2022-11-28  作者:​黄晓琴 肖艾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1月28日电(通讯员 黄晓琴 肖艾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近日,泰宁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举行《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并就相关工作座谈交流。协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加强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联”促案源共享。打通线索移送双向渠道,拓宽案件来源,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意见》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法院援助案件时,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受援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发送《法律援助案件线索函》。

“联”促职能互补。充分发挥检司专业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为建设平安泰宁提供检察助力。《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申请,要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及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帮助弱势群体加强诉讼能力。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协调解决纠纷,会同法律援助中心强化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或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针对支持起诉案件,法律援助应延伸至执行阶段,检司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加强对支持起诉案件在执行阶段的跟踪,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执行,保障支持起诉案件达到实际效果。

“联”促信息互通。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沟通联系,有序推进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意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检司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报支持起诉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协同效果。定期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鼓励因权益受损而无力、不敢、不便提起诉讼的入城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向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局申请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帮助特殊群体合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进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

近两年来,泰宁县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4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70余万元。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指引,立足检察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推动《意见》落地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