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广东清城:城检说法|走私冻肉,7人被判刑!
时间:2022-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广东12月9日电(通讯员 朱艳平)作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材,冷冻肉制品储存方便、运输快捷,可煎可炒可炖,味美鲜香,令人食指大动!可是当你对它的来源“一无所知”时,千万不要入口!近日,清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向某、吴某某等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和罚金。

案件回顾

2021年6月3日,来自疫区的走私冻牛肉被运送至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河道,当晚23时许至次日凌晨4时许,吴某某安排何某某、向某、何某某、袁某某等人在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河道附近望风,由严某某、刘某某操控吊车将走私冻肉转放至现场等候的货车,再由何某某、郭某某驾驶车辆装载走私冻肉离开,两辆货车运送至广清高速公路横荷入口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起获涉嫌走私冻肉合计14.575吨(价值人民币874500元)。经检验,起获的冻肉为冷冻去骨牛肉,产地巴西,属于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疫区产品,禁止进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销售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食品,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希望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切实承担起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