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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丰:精准施策逐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2-12-30  作者:夏裕旺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12月30日电(通讯员 夏裕旺)2021年以来,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着力提升检察工作“三个效果”、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来积极推进。通过能动履职,逐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8件,救助金额达44.5万元。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帮扶。一是业务部门横向互通,联合开展救助。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第三检察部与其他业务部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长效对接、共享、会商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第三检察部审查后及时回复业务部门,形成部门间线索的闭环管理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等检察部门共移送线索36件,均全部办结。二是化被动为主动,延伸帮扶触角。依托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充分发挥离村民更近、更了解村民现实困难的优势,在工作中精准定位因案致贫的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并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办理。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当事人开通司法救助“直通车”,送法上门、主动对接,协助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三是跟踪问效,促进长效治理。建立司法救助受救助人台账,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回访,确保“救急金”用在“刀刃上”。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将受救助人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促进救急与长效帮扶“无缝衔接”,优化政策供给,实现精准帮扶、多元化帮扶,确保受救助人不再返贫,真正摆脱困境、幸福生活。

二、整合救助资源,凝聚帮扶合力。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打破传统的“单一”司法救助模式向“多元”社会救助转换,积极探索与教育、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妇联、医院等部门以及社会性团体组织建立协作关系。一是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发现失学或是面临失学风险的学生,除给予司法救助外,延伸学校拓展救助方式,采取减免学杂费、发放救助金、安排勤工俭学等措施,帮助其继续完成学业。二是搭建长效化救助平台。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的救助案件中,在审查后为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金,同时协助被害人办理了低保。截止目前,已帮助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办理低保5人,减免学杂费1人。

三、聚焦特殊群体,加大救助力度。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在办理的1起刑事案件中,因案件使2名儿童致孤,失去了唯一的抚养人,针对2名孩子因案件造成囊空如洗家境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况,制定全面救助措施,使孩子脱离困境。二是加强对残疾人的救助。受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有4名被害人为残疾人,经核实调查后,为4名被害人办理了司法救助,有效解决了被害人的生活问题。三是加强对贫困群体司法救助。将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新实践,与乡村振兴部门、驻村干部建立联络机制,加大对脱贫攻坚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为扶贫对象,办案检察官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经济及法律问题,传递了检察温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