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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民事执行检察“三个转变”助力信用惩戒措施精准适用
时间:2023-02-06  作者:朱惠燕 李长庆 冼景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广东2月6日电(通讯员 朱惠燕 李长庆 冼景宏民事执行被视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而民事执行检察是这道防线上最后一扇藩篱。2022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聚焦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适用过程的问题,强化数字意识、树立共赢理念、深入能动履职,以“三个转变”为执行信用惩戒领域治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一、从“等案上门”向“主动发现”转变,数字检察让信用惩戒监督更有广度

传统民事执行监督线索以当事人提供为主,在成案质效方面有较大局限性,通过强化数据运用,可将个别、偶发、被动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监督,有力拓展线索来源。一是汇聚数据资源。依托数字检察办公室,充分运用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开放平台,以及历年专项监督活动案件清单、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等既有材料1000余份,建立民事执行检察数据库。二是吃透数据特征。认真消化上级院专项部署、剖析已办案件情况、编印工作指引,归纳执行信用惩戒措施常见6方面17个问题,梳理提取案件特征。三是强化数据碰撞。组织与各基层院分管检察长座谈、数字检察分享、类案监督评比等会议10余次,共同设计、完善数字模型,通过EXCEL数据比对、“小包公”实证分析等功能,将批量数据转化为有限线索,并通过人工二次核查的方式发现怠于、不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及适用程序违法的监督线索200余条。

二、从“监督纠错”向“支持协作”转变,联动检察让信用惩戒监督更有力度

一是转变监督理念。正确认识民事执行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只是手段,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行公信力才是目标。二是注重沟通协作。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评查、会签文件的方式与法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增进互信,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如市检察院与市法院联签《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细化包括执行信息共享、卷宗调阅、案例研讨在内的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强化释法说理,建立一体化动态台账,跟踪法院及时采纳检察建议,确保采纳率维持在100%。

三、从“就案办案”向“能动履职”转变,民生检察让信用惩戒监督更有温度

针对个案发现的问题,不止步就案办案,而是围绕群众的急难愁盼,以能动履职、融合履职、全面履职推动民生领域综合保护。一是用心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强化信用惩戒措施适用程序监督,以程序公平捍卫实体正义。如连南县检察院就未及时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障被惩戒人的知情权及异议权。二是用情救助困难群体。深化检察融合履职,及时移送监督中发现的救助线索,以多元救助、心理辅导、定期回访实现应救尽救、事了人和。如唐某某执行监督案,检察机关在纠正信用惩戒措施违法的同时,以4万元救助款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纾困。三是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就涉未成年人执行问题,用足调查核实权、用好类案监督,切实呵护祖国花朵。如清新区检察院在姚某某执行监督案,发现债务未履行完毕限制消费信息便被删除,遂建议纠正,并以点带面推动63件抚养费纠纷案件规范执行,涉抚养费执行金额280余万,获评全市重点培养案例。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