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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简案快办,泰宁检察打造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新模式
时间:2023-02-22  作者:叶怀求 杨明月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2月22日电(通讯员 叶怀求 杨明月)为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全力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就7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向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从严打击不动摇的基础上,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不断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精准量刑,提升案件质效

为实现精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指控犯罪,刑事检察部门全方位收集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组织集中统一学习,确保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规范化的统一执法尺度。在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明确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获得的从宽预期,提高指控犯罪的精准性。目前已实现所有危险驾驶案件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密切配合,实现快速办理

为实现案件的快速办理,在苦练内功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打造危险驾驶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宣判的办案模式。坚持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压缩审查起诉期限,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的诉讼时间,为实现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快速集中办理创造了良好的运行环境。

更新理念,传递检察温度

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根据醉酒驾驶行为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行驶道路、速度、距离、危害结果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对符合条件的16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危险驾驶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元。

加强宣传,强化法律意识

坚持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而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节假日酒后驾车增多的情形,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彩册、悬挂横幅等方式,提醒群众拒绝酒驾,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行动自觉。

下一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方法,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推动平安泰宁和法治泰宁建设。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