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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检察+旅游”,擦亮“古城名片”
时间:2023-02-23  作者:刘文婷 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2月23日电(通讯员 刘文婷、吴艳琴)古城古戏,韵味悠长,丹山碧水,旖旎风光,革命足迹,薪火相传。在泰宁这片富有灵气、福气的土地上,检察“蓝”倾力守护厚重“古色”、清新“绿色”、热血“红色”,为擦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最美县域”的泰宁旅游金名片贡献力量。

树立“检察+旅游”航向标。认真落实县委“+旅游”要求,将服务文旅经济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特邀专业人员担任顾问,建立例会制度和督导推进机制。向全院干警广泛征求推动“检察+旅游”工作的意见,设计品牌Logo,提炼品牌名称。干警对非遗文化产生兴趣,提升对非遗文化传承保护的自觉与主动,从深厚文化底蕴中汲取营养,以文弘业、以文培元、以文立心、以文铸魂,引领推动检察服务文旅工作。

启动“检察+旅游”内燃机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旅游和文旅产业发展的意见》,与县旅游管委会、文体和旅游局等部门制定出台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等意见,形成“检察+旅游”工作机制。设立公益保护点,借力群众力量共同守护生态环境,拓宽公益保护广度。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设立文物保护检察联络点,以机制促规范,以机制促履职,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及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惩治犯罪的法律监督。

打好“检察+旅游”组合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先后对林业、水利、住建、文旅等部门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食品安全、文物保护等方面未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核心景区环境污染、森林防火、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英烈保护设施、餐饮安全经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0 份。坚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9件87人。探索建立“生态司法+碳汇”机制,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时,促成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认购248吨的林业碳汇量,依托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在朱口镇“宝盖岩”山场、“花样音山” 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景观林,建设生态保护教育展示基地,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唱好“检察+旅游”协奏曲。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平台,参与巡山、巡河(湖)20余次、制止违法行为3起,参与增殖放流鱼苗60余万尾。结合“一党委三中心”建设和“法治服务零距离 自治增强‘邻’聚力”活动,送法进乡村,走遍全县9个乡镇111个行政村,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安全”等普法宣传下基层活动30场,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书画、摄影展,为游客和群众提供含法律咨询、线索受理、问询服务等内容的“检察套餐。排除化解矛盾纠纷244件,服务群众16992人次。

保护生态旅游资源,护航“美丽经济”。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沿着“检察+旅游”的五彩之路,在 “旅游兴县”大潮中展现检察担当和作为。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