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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安:公益诉讼助力湿地保护
时间:2023-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商洛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 毛雯)“我们实实在在地看到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旬河湿地中贡献了力量。”记者近日在陕西省镇安县的旬河两岸采访,见到听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在守护大美湿地中积极作为。2022年以来,镇安县检察院以“检察护佑绿水青山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乱占乱建、污染水体、砍伐林木等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件;办理的孔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镇安县检察院建立了“刑事+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方式,探索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理涉及破坏湿地环境刑事案件中,该院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行为人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责令行为人以赔偿损失、替代性修复等方式修复生态,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镇安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从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执法监督等方面开展协作,协同对旬河湿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该院强化湿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为防止问题反弹,该院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回头看”,确保公益诉讼办案实效和湿地保护的恢复效果落到实处。

[编辑: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