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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广东3月9日电(通讯员 韦忠天)2022年以来,广东省佛冈县检察院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累计救助困难妇女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
凝聚妇女权益保障合力
县检察院与县妇联联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及时移送救助线索信息,融合推进困难妇女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
疏通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冯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其年仅2岁的幼儿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冯某某经抢救后由ICU转至骨科病房,因骨盆骨折还需进行手术继续治疗。办案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冯某某家庭情况困难,且急需下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在3日内依法审查并作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多元救助,延伸救助效果
针对救助对象是未成年人,且家庭情况特殊,为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县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采取“1+N”多元救助方式,即1为检察机关,N为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派出所及村委等,开展多元化救助。由于曹某某是未成年人,父亲瘫痪在床,爷爷奶奶年纪大,小孩的父亲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其小孩的入户问题遇到难题。检察机关通过向县人民医院及辖区派出所介绍曹某某案件情况及其现实处境,咨询办理的政策和程序,解决了曹某某的小孩出生证办理及入户难题;多次走访曹某某所在村委、派出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咨询相关帮扶政策,协调对接开展多元救助,顺利为曹某某一家申请了家庭低保,帮助曹某某父亲办理了残疾证,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对接,既解决曹某某一家当下的燃眉之急,也为曹某某及家人今后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救助工作落地见效。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检察院在我最难的时候主动联系我,对我进行司法救助,解决了我们一家的困难,没想到发放救助金之后还一直挂念着我...”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和妇联工作人员,陆某难掩心中激动。陆某与朱某因家庭琐碎事务发生争执,被朱某殴打致轻伤二级。二人育有两子,朱某无稳定工作无收入,生活的重担压在陆某一人身上,陆某靠着外出打工的绵薄收入艰难地维持着生计,被打伤后已无法正常工作,还需抚养两名孩子,家庭经济陷入了困境。县检察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依法向陆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及时缓解陆某一家的生活困境。在回访过程中,通过询问其身体情况、家庭生活情况,了解到陆某已回归到往日的工作岗位,由于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以及县检察院、县妇联、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心,陆某家庭生活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家庭生活得到保障。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坚持把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以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困难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最优的救助效果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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