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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冈:以“尺度+温度”引导迷途少年从“心”返航
时间:2023-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广东4月3日电(通讯员 周焕兰 李志江)“附条件不起诉9个月的考察期过去了,在考察期间,你们4人能够服从安排,综合表现良好,我院决定对你们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向你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近日,佛冈县检察院举行不起诉集中宣告和训诫大会,对一起涉嫌犯罪的4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集中宣告并开展训诫工作,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小雨点志愿者协会代表参加。

2022年3月,佛冈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时,为全面掌握嫌疑人黄某某等4人的社会信息和犯罪过程,承办检察官对其4人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调查。经调查,黄某某等4人涉嫌犯罪时系在校学生,因一时贪玩,不慎触犯法律。其4人作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经综合考虑,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最终佛冈县检察院决定对黄某某等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9个月,并委托佛冈县小雨点志愿者协会对其4人开展个性化观护帮教。

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主动将履职办案融入“五大保护”,联合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通过心理辅导、普法教育、公益活动、每月谈话等形式,对4名迷途少年进行全程跟踪帮教。经过9个月的考察帮教,4名曾误入歧途的少年重新回归了校园生活,在思想、行动及实际表现上有了良好转变。考察期满后,县检察院依法对其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并宣读了酌定不起诉决定书,对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等4人进行了训诫谈话,希望其能正视自身错误,真诚悔过,重新做人,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针对父母存在监护缺位、监管失职等导致未成年人养成不良习惯而引发犯罪问题,承办检察官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动态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沟通、督促未成年人规范言行、培养法治意识。

法不容情,但司法的温度可以在执法办案中得到彰显。一直以来,佛冈县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在完成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履行帮助教育、预防犯罪等社会职能,把握好法律尺度,彰显出司法温度,为涉罪未成年人的青春提供一个缓冲期,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保留心里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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