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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泰宁县检察院在三明市检察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喜获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时间:2023-05-05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5月5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调查走访为文物“把脉问诊”、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与职能部门常态化合作、设立公益保护点……泰宁县检察院步伐不止,让工作精准高效,为文物护航。4月27日,三明市检察院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总结会上,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先进集体,第二检察部主任黄文林获得先进个人。

高点定位 打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品牌

“汉唐古镇,两宋名城”、“明代民居建筑珍品尚书第建筑群”、“粉墙黛瓦,坡顶翘角”……泰宁犹如开放的露天博物馆,蕴藏了饱经岁月洗礼的建筑古文物和千年的东方审美。泰宁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要求,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检察服务文旅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倾力创建“检润丹山·益金湖”品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特邀检察人员担任顾问,建立例会制度和督导推进机制,在干警的建议下,设计品牌Logo,提炼品牌名称。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对非遗文化产生兴趣,提升对非遗文化传承保护的自觉与主动,从深厚文化底蕴中汲取营养,以文弘业、以文培元、以文立心、以文铸魂,引领推动检察服务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

创新办案模式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协同治理

根据《关于在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泰宁县检察院会同县文体与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针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缺少防火警示标示、部分灭火设备失效、私接、乱拉电线、部分线路裸露,缺少套管保护、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问题。

泰宁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宣告会公开宣告送达。应相关属地人民政府申请,组织召开圆桌会议,邀请文物保护专业人士共同探讨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整改方案。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圆桌会议+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协同治理,不仅关注文物本身,还督促治理相关文物周边环境,深度挖掘文物及周边立体、多元、丰富的人文、生态、产业、公益价值,营造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全民参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与县文体与旅游局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明确双方加强协作,紧密联系,构建9项工作机制,通过共建队伍、共谋工作、共享信息、共同培训等方式,利用双方的信息平台,相互协作配合,加强联动,共同助力解决文物保护难题,提升文物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针对文物建筑密集,且大都“上了年纪”的情况,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举办消防培训会,为每一处文物建筑内部培养至少一名消防“明白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讲解了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何应急救援、向消防中心发出救援电话,讲解了对周边区域进行消防警戒、扑救及各种疏散逃生技能。

在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悬挂公益诉讼保护点,提醒往来游客和周边居民参观文物了解历史时,注重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对旅游资源有着很强的保护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依托文物保护检察联络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协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主管单位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推深做实公益诉讼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筑牢历史文化名城“法治城墙”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