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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支持仲裁+裁前调解”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时间:2023-05-05  作者:林秋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5月5日电(通讯员 林秋雨)“感谢咱们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让我们这40多个人的工资有了着落,我们也能踏踏实实上班了。”近日,泰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前往福建某纺织厂,就今年1月份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仲裁案进行回访,纺织工人握着检察官的手说出了肺腑之言。

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间,蔡某等42名农民工陆续在某纺织厂务工,至2022年11月,纺织厂拖欠蔡某等人11月份工资共26.29万元未结清。蔡某等人多次要求纺织厂支付劳动报酬未果后采取罢工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纺织厂也被迫停产歇业。2022年12月,泰宁县人社局商请泰宁县检察院共同调解疏导该案。为了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检察官即刻会同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到涉案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厂因2022年下半年销售渠道受限,导致该厂资金周转困难,从而拖欠蔡某等人工资。为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泰宁县检察院一方面将该案及时受理进入检察环节,及时将支持仲裁书送达至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方面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联合开展调解工作。经反复沟通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纺织厂于2023年1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蔡某等人剩余劳动报酬,该案得以有效解决。

“支持仲裁+裁前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1+1>2的效果,既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利于减轻矛盾激化。下一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民生民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精准监督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