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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精准救助”让爱不偏航
时间:2023-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5月19日电(通讯员 王飞)近日,得到司法救助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镇居民马某珍带女儿郭某来到渑池县检察院,紧紧握住办案检察官——第3检察部主任刘娜娜的手哽咽地说,“这笔司法救助款真是雪中送炭呀……”

2022年8月,王某超因婚姻(二婚)问题持刀将妻子马某珍、女儿郭某、郭某彤砍伤,后经鉴定马某珍、郭某彤构成轻伤一级,郭某构成轻伤二级。去年12月渑池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超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4369.36元。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一直未能执行。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马某珍家庭比较贫困,案发后独自带女儿郭某、郭某彤生活,三人因伤住院治疗花费大量费用,马某珍身上多处刀伤,劳动能力受限,郭某、郭某彤还在上学,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遂申请司法救助金11000元以解燃眉之急。同时,邀请专业人员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对马某珍提起与王某超的离婚诉讼民事支持起诉;协调民政部门联合镇政府按照规定向马某珍家庭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4000元,并为马某珍家庭办理低保。这是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开展众多精准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2022年至今,全市两级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7件,对139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149.7万余元。

实践中,他们转变司法理念,实现“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转变。

采用“三走访”确保取证质效,即:走访申请人,调查家庭困难情况,查明需要救助的急迫程度;走访案件承办人,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跟踪后续民事执行进度,评估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的赔偿能力,排除“不予救助”情形;走访村委、社区,核实申请材料是否属实,初步判定申请人遭受实际损失情况,为准确提出救助金数额提供依据。

提高救助额度,杜绝“蜻蜓点水”。通过前期走访了解的困难情况、原案办理进展情况,精准把握救助标准,准确研判司法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金额,发挥司法救助最大效能。湖滨区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平均每案4.4万元,单案救助最高金额达6万元。

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将是否需要开展司法救助贯穿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建立书面告知制度,业务部门受理案件后,及以书面形式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等,为因案致困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开辟“绿色通道”。

加强对下指导,提升救助质效。三门峡市检察院通过个案指导、现场督办、点评通报等方式对基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精准指导,以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涉法涉诉信访人等为救助重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活动,确保好钢用到刀刃上。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