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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助推家庭教育指导 护航春蕾健康成长
时间:2023-06-12  作者:杨碧莲 ​冯顺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6月12日电(通讯员 杨碧莲 冯顺)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诉源治理,将“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落到实处,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运用《督促监护令》等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温馨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之痛,也是家庭之痛。泰宁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寻衅滋事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监护人监护缺位等问题,向其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作用,并联合社工、学校老师对小甲及其监护人进行指导,以改善亲子关系,并帮助小甲顺利通过考察。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泰宁县检察院除了对监护缺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之外,还通过开设家长法治课进行法律宣讲、邀请家长担任校园法治活动志愿者等形式,引导家长加强自身法治观念、参与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让家庭职能从“生活型”向“教育型”、从“看管型”向“引导型”转变。

2023年5月,为有力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全方位展现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督促、引导监护缺位的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家庭教育宣传有机结合,以三明市检察机关“麒麟未士”检察巡回工作周在泰宁县举办为契机,制作了普法微电影《爱·回家》,并深入泰宁县下渠镇中心小学、大渠小学等地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家”倍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家庭教育有着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无法代替的重要性,接下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机制和平台建设,把高质量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