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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当庭宣判被告人死刑 被告人服判不上诉
时间:2023-06-19  作者:李宁宁 邵娜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6月21日电(通讯员 李宁宁 邵娜)2023年6月15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华故意杀人案在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周东方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道伟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调查 宣读起诉书(右一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道伟)

法院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2年8月31日晚10时许,被告人刘某华和被害人马某某因感情生活问题发生纠纷,刘某华将马某某掐死在停靠于渑池县黄花铁路南附近的货车驾驶室内。为逃避侦查,刘某华对马某某尸体实施了驾车碾压、用铁撅头分解后抛弃等毁尸灭迹行为。

该案由于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接到市公安局案情通报后,张道伟决定亲自承办该案,带队提前介入,听取案情汇报,察看作案工具、碎尸、抛尸、毁尸现场,并就完善证据链条中的核心环节提出指导意见。

审查起诉中,张道伟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相关证人等方式,核实了案件证据。

庭审前,张道伟复盘案件事实和证据,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被告人、辩护人观点,充分预测争议焦点,精心准备出庭预案。法庭调查中,张道伟围绕起诉书指控,紧扣犯罪构成,运用讯问技巧,有效应对被告人不配合、回避主观故意心态等问题。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根据本案特点,运用多媒体演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地举证、示证,并针对辩方关于鉴定意见证明力的质疑,及时展开有力有效辩驳。

法庭辩论中,张道伟从证据、事实、法律、量刑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被害人有过错等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答辩。最后从家庭婚姻、人伦道德、法治建设等方面深层次剖析了本案的案发起因和社会危害,结合法理情围绕珍惜家庭生活、理性对待感情、懂得敬畏生命、严守法律底线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法庭教育。

列席审委会时,张道伟针对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了意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庭审活动。旁听人员表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有力,答辩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更是发人深省。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强化相互配合制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将引领干警进一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在监督办案中更好践行为民初心、维护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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