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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山:积极能动履职 守护食品安全
时间:2023-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7月4日电(通讯员郑宏 胡柯悦)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黄某某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情况下,收购生猪、在家中私设生猪屠宰场,然后将屠宰的猪肉批发或零售给周边的商户及居民,构成非法经营罪。经核实,截止案发,被告人黄某某销售总额共计九十万余元。为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玉山检察高度重视,依法能动履职,多部门联动,合力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

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确保调取金额的准确性。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被告人黄某某的手机号码全面锁定其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对比筛查出大额转账资金,有针对性的对相关购买商户进行询问,并引导公安机关让被告人黄某某一一核实,精确、全面的统计出销售总额及确定被告人的违法所得金额。案件在起诉法院后,被告人被判处有罪。

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为提升工作质效,玉山检察院主动联合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商讨,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走访,明确生猪规范屠宰、规范经营的专业规定。借助两法衔接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直接移送犯罪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进行提前审查和引导侦查取证,以确保案件高效、高质的办理。

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效果并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私设生猪屠宰场,无证从事生猪生产销售的情况,一方面,针对本地私设生猪屠宰场的突出问题,将相关线索移交本院行政公益诉讼部门,由该部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另一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引导,提高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政策的正确认识。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监督,为开展联合打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