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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她转账2万余元“培训费”“服装费”只为心仪的工作,谁知……
时间:2023-07-04  作者:施晟  新闻来源: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7月4日电(通讯员 施晟)培训费、服装费、资料审核费……求职过程中,你是否被收取过这些费用?费用收取后,工作有着落了吗……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入职为幌子收取培训费、服装费的诈骗案。

今年3月,小阮在求职网站上发布了求职信息,很快收到了一个自称是某单位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申请。经聊天之后,对方告知是其丈夫的单位需要招聘,便把其丈夫的微信推给了小阮。

申请通过后,小阮介绍了自身的情况,并发送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方审核资料后,介绍了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情况,并表示其符合招聘要求。小阮非常满意这份工作,当即表示同意入职。随后,对方表示入职前需要交纳培训费、服装费共计2万余元。为了这份心仪的工作,小阮没有犹豫,当即转账。就在这之后,小阮迟迟未被安排培训,才意识到被骗了。

原来,两个微信账号背后的操作人均是徐某某。为了提高骗局的可信度,他一人分饰两角,一步步骗取小阮的信任,进而以入职为幌子骗得钱款2万余元,全部用于归还欠款及日常消费。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现在正值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向职场,开启人生新篇章。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此挖坑设陷,骗取钱财。在求职过程中,广大求职者要警惕以用工为幌子收取培训费、服装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这些往往是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骗取钱款的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在求职中遇到小阮这样的情况,要谨慎应对,拒绝支付入职前要求缴纳的各种非法费用。”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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