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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时间:2023-08-22  作者:徐琳珊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月22日电(通讯员 徐琳珊)“4万元救助金拿到了,太感谢检察机关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这日子怎么过下去,这笔救助金即缓解了我们母子俩目前的困境,孩子的学费也有着落了!”8月24日,残疾女性黄某带着“支持起诉纾民困 司法救助解民忧”的锦旗来到泰宁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的辛苦付出,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时间回溯到2022年10月,黄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柱炎的妇女,因其丈夫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而向泰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泰宁县检察院在确认该案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黄某母子二人的生活开支、工作收入、疾病治疗等情况展开调查核实;走访县妇联、残联和民政等部门,了解黄某是否符合低保、贫困家庭救助的条件。同时,依托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帮助黄某向司法局申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了解相关情况后,泰宁县检察院认为黄某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对象,遂决定支持其依法提起诉讼,并首次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多次建议法院为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法院判决生效后,积极跟进执行程序,督促法院查封其丈夫名下财产,为其纾难解困。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始终关注着黄某母子二人的生活需求和心理状况。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联动方式多方位开展对黄某的帮扶和司法救助工作,经走访劳动就业保障中心,了解到某校公益性岗位需要招收一名保洁员,经过多方沟通,帮助黄某成功应聘,母子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同时,主动联系泰宁县关工委、红十字会等组织了解其与其子是否符合相关补助政策,在得知黄某之子符合关工委贫困学生助学补助条件后,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检察官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控申部门在进一步核实了案件赔偿情况、黄某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情况后,确认黄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联系黄某,告知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顺利提交救助申请。为尽快完成救助金发放,解决黄某的生活困难这一燃眉之急,承办检察官与控申干警联手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参加泰宁县政法委员会召开的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案件汇报工作,最终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黄某争取到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这是泰宁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是检察司法为民的有力表现,也是不断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式的积极探索。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以办案为抓手,加强与妇联、残联、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案源渠道,找准支持起诉与司法为民的契合点、着力点,把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纳入到司法救助的范围中,逐步完善“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办案模式,用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用司法救助政策为弱势群体纾难解困,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