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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山:受害人未被赔偿,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玉山9月20日电(通讯员 严毅)“非常感谢你们,这一万多元钱对我的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啊。”近日,一起案件受害人家属在领取司法救助金发放决定书时对检察官感激道。

这是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一个暖心镜头。近年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强化长效救助理念,针对个案实施精准化救助,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申请人毛某某的儿子和弟弟遭遇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毛某某的弟弟不幸遇难,儿子也身体多处骨折,且需进行脾切除手术,属于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对毛某某进行经济赔偿,但因肇事司机无经济赔偿能力,毛某某的儿子无法获得经济赔偿。为医治儿子毛某某四处筹借医药费,先后花费60余万元。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导致毛某某既要承担儿子的巨额医药费,负担整个家庭的生活开支,还要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这使得毛某某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办案组的检察官们在了解到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后,根据本院推行的“积极救助”的救济理念和“积极发现、积极告知、积极调查”的救助举措,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围绕救助对象遭受侵害的实际后果、经济状况、承担过错责任情况及是否获得赔偿等因素,做好工作部署。

在审查确认毛某某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司法救助主体后,县检察院积极向玉山县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建议给予申请人救助金15000元。经过县检察院多方努力,目前15000元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

“我们不仅严格规范申请、审批、方法、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要求,还拓宽救助的方式和途径,将温暖司法进行到底。”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说道,“群众的满意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国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进,鞭策我们更积极为民服务的强大动力。”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