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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城:以数字赋能,使毒犯遗漏罪行无处隐藏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广东11月30日电(通讯员吴楚贤 钟敏杰)“新型毒品犯罪不仅与传统毒品犯罪相互交叉,涉毒人员通常有毒品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衍生犯罪。”近日,清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批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案件过程中积极发挥大数据思维,分析了类案特点,在依法追究公安机关已移送的犯罪事实之外,还发现了毒品犯罪嫌疑人遗漏的其他犯罪事实。

一宗不起眼的行政处罚案件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这起行政处罚有问题,何某某的行为应该涉嫌贩卖毒品罪,不能仅以普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处理。”检察官在办理何某某贩卖毒品案时发现,行为人曾因吸食毒品被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处以行政处罚。通过进一步调阅卷宗,检察官发现何某某在供述中提到以抵扣借款的方式向吸毒人员提供了一小包毒品(k粉),存在毒品交易行为。发现这一问题后,清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监督立案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核实后对该起遗漏的犯罪事实进行了立案。

搭建“模型”挖掘漏罪漏诉

数字检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在数字化背景下,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办案模式从个案到类案转变。对此,清城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搭建“毒品犯罪遗漏犯罪事实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小包公、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源,同步向公安机关调取行政处罚数据、涉毒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数据,对调取的数据与本院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碰撞,初步筛查出涉毒人员遗漏的犯罪事实监督线索,再调取相关案卷进行了人工研判分析,依法及时开展涉毒人员遗漏犯罪事实的相关处置工作。

实现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的全链条打击

毒品犯罪相对于普通犯罪,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险性,且涉毒人员因毒品的成瘾性,具有更高的犯罪几率,清城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出两名涉毒人员遗漏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犯罪事实,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宗,补充起诉3宗犯罪事实,使毒品犯罪及其衍生犯罪得到有效的惩处,为平安清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在此提醒: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大家切莫以身试法!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