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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河:不起诉决定书传递检察温情
时间:2024-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内蒙古东河5月9日(通讯员 杨越 方园)2023年8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检察官方园接到一通陌生来电,“我家孩子今年高考考了580多分,收到国家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感谢检察官这么长时间对孩子的关心和帮助。”对话之间,方园的记忆拉回到两年前,当时还是检察官助理时,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

刚上高一的小李与两名好友深夜无证超速驾驶摩托车兜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好友车祸死亡、自己重伤。“发生车祸后,小李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好几天,本来阳光开朗的孩子陷入深深的自责,变得不爱说话了。”小李的母亲张某低头说到。

办案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小李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常年异地工作,独自住校的小李也十分努力,学习成绩优异,案发前小李与两名好友一时兴起,引发悲剧。综合小李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其母亲在案发后也积极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谅解,东河区检察院对小李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办案检察官与被害人的监护人及法律援助中心等有关部门会商,向各方释法说理,帮助矛盾真正得以化解。

“不是所有的犯错都可以重新来过,但是对于涉案未成年孩子,我们多一分坚持,孩子就多一份希望,他的人生就多一次机会,只要他愿意选择重回正轨,我们愿意选择忠诚担当!”方园说到。在小李的案件中,检察官开展多次回访、帮教,邀请心理老师介入,开展创伤后心理疏导。经过三个月的疏导,小李逐渐走出阴影,成功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小李的故事只是东河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个缩影。多年来,东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努力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编辑: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