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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追青逐绿,向美而行----泰宁县检察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05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6月5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世界环境日(The World Environment Day) 即每年的6月5日,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浓厚氛围。6月4日,泰宁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等单位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精神和环保意识“传”入千家万户,“走”进人们心坎。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以《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围绕为什么要进行生态保护、个人如何保护环境以及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等几个方面,向在场群众讲解环保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耐心解答了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困惑,引导市民树立环保理念,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节约和保护环境资源,拒绝浪费和污染,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泰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保护碧水青山 共建美好家园”……数条悬挂着的生态文明宣传横幅为活动增色不少。此次活动共计发放普法手册150余份,市民们纷纷表示,自己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今后将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以实际行动守护美丽家园。

活动现场天高云淡,空气清新。泰宁县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县森林覆盖率78.4%,空气质量和县域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三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生态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能动履职,拓展深化,持续推动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高质量融合发展。共办理各类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26件45人,在严惩破坏生态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碳汇认购、复植补绿、增殖放流纳入认罪认罚评价体系,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立体化保护绿水青山。三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6件,督促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6550元人民币,保护古树名木二十余株,清理河道垃圾500余吨,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