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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陕西11月26日电(通讯员 苏智彬)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内强化职能融合,对外加强沟通协作,持续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高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
在规范案件流转、深化办案协作、融入社会治理等方面,该院制定下发《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审查、会商、监督、反馈等步骤,实现闭环管理,并组织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专业性和精准度。
此外,该院以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和环境资源领域为突破口,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会签协作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壁垒。
据悉,通过“1+N”模式,该院综合运用“机制建设、一体履职、公开宣告送达、跟进监督”等N种举措,就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不起诉案件提出检察意见36件,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问题,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助推治理效能提升。
[编辑 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