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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内蒙古9月9日电(通讯员 包塔娜)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在办理拟作不起诉案件过程中,始终将检察听证作为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动听证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该院已就拟作不起诉案件组织听证32次,邀请听证员64人次,不仅进一步规范了不起诉案件的听证程序,也有效化解了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
该院依托涵盖刑事检察、刑事辩护、社区矫正等多领域的听证员库,在拟作不起诉案件听证前,结合案件所涉罪名、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精准邀请具备相应法律实务背景的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既从专业视角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也立足社会实际,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作出综合判断,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该院针对不起诉案件特点,细化听证前、中、后全环节流程。听证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及申请回避等程序,充分做好案件材料送达工作;听证中,聚焦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不起诉理由是否合法适当等核心问题,保障听证员提问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发言等环节有序开展;听证后,及时听取、考虑会上听证意见,并在作出决定后向当事人宣布结果、说明理由,确保每一起不起诉案件听证经得起程序检验。
将拟作不起诉案件听证的重点置于刑事纠纷化解与社会关系修复,尤其在轻伤害、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案件中着力推动和解。听证前,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结合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促进刑事和解达成。同时,对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同步衔接行政处罚等后续工作机制,既落实司法宽宥政策,又强化社会治理效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开听证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既保障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透明度,也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该院将最大限度发挥听证功能价值,推动听证工作实质化,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