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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内蒙古11月6日电(通讯员 马新宇)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成功监督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再审改判,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康某向刘某借款48.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因到期未还,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康某还本付息。判决生效后,康某申请再审被驳回。2024年9月,康某向该院申请民事监督,主张已偿还刘某20万元,并提交了两张2013年的银行转账回单。刘某则称该款项系双方其他借贷往来,与本案无关。
为查明真相,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重点审查了康某与刘某之间的其他借贷纠纷案件材料。经比对发现,案涉20万元转账时间均晚于另案所涉借款的最后还款期限,因此认定该笔款项应系本案还款。东河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再审。法院采纳建议后启动再审程序,并于近日依法改判。
据悉,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中,积极践行精准监督理念,通过询问、勘验、调取证据等多种方式查明事实,提升监督质效。未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将注重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优势,持续提升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