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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八公山:区分主从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时间:2026-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安徽7月1日电(通许员 许祺 赵武)张贴小广告招揽客源,在出租屋内私制各类假证假章……一对夫妻分工配合,经营制假售假“黑作坊”,最终双双获刑。经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8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刘某、曾某是夫妻,租住在合肥市某小区。自2021年起,刘某先后在合肥、淮南等地的街巷、居民区张贴办证小广告,以快速代办、低价办证为诱饵招揽客源,通过电话、微信对接购证人员,在出租屋内非法制作各类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及居民身份证件,通过现场交付、快递邮寄的方式完成交易。妻子曾某明知丈夫从事制售假证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未制止劝阻,还全程协助作案,将自己的手机号、微信账号交给其用于联络客户、收取赃款,还主动帮忙运送假证。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各类伪造的假证假章500余件。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八公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逐一清点核验涉案的数百件假证假章,逐项梳理犯罪事实,固定完善证据链条,细致核查案件社会危害,消除办案疑点。

经审查查明,2021年至2025年,刘某、曾某分工配合,累计伪造、出售国家机关证件、印章130本(枚),非法获利5万余元;伪造、出售公司、事业单位印章57枚,非法获利1万余元;伪造、出售身份证件3本,非法获利1100元。

鉴于该案属于夫妻共同犯罪,涉及罪名多、涉案物品数量大,为精准定性量刑,该院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责任划分、量刑尺度展开研讨,最终精准厘清二人的角色与责任:刘某发起犯意、主导全流程作案,系主犯;曾某提供辅助支持、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到案后,刘某、曾某均自愿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与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在对二人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量刑建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有序出示全部涉案证据,清晰指控犯罪事实,透彻阐明犯罪危害、法律依据与量刑建议理由。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