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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新蔡:规范管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外出经营
时间:2026-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8月1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丹丹 杨理想) “最近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吗?有没有按时签到、参加教育学习?”8月3日,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检察官拨通电话,向远在江苏省高邮市的该县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了解情况。“项目一切正常,这边司法局工作人员也常来走访,我一定遵纪守法,绝不辜负大家的信任。”电话那头,张某恳切地说。

2024年12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8年12月16日。2025年,张某创办了一家劳务公司,投身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行业,并承接了外地的项目。

张某赴外地从事经营活动,可以提出跨区域外出经营申请,一次申请审批通过后,有6个月有效期,但他需要每周回新蔡县一次,到其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然而,不停来回奔波,消耗了张某的时间和精力,让其无法顺畅开展施工组织、合同洽谈和人员管理等工作,影响了项目进展。张某急得团团转,几近想放弃创业。今年3月,他向新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求助。

收到张某的求助后,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主动联系新蔡县检察院,共同核实张某的创业实情、经营资质与日常矫正表现。经联合会商研判,双方确认张某入矫以来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日常表现良好、外出经营确属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社区矫正部门依法依规审批通过了张某的跨区域外出经营申请,并将其回新蔡县报到的间隔从每周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审批有效期内,他可以在新蔡县和项目建设地江苏省高邮市两地县域内活动。

5月15日,新蔡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前往高邮市,实地走访了解张某的情况,叮嘱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诚信合法经营,并与高邮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对接,敲定了异地协同监管举措。这意味着,张某在高邮市期间,可由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管。

截至目前,张某在高邮市的项目已累计完成100兆瓦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建设,平均每天发电量约130万度。

据悉,2024年8月,新蔡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司法局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的审批条件、监管方式和帮扶举措等作出规范。自该文件施行以来,新蔡县司法局已依法审批涉企社矫对象跨区域外出经营申请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