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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3月21日电(通讯员 郭之鑫)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玉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玉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围绕实现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良性互动,县检察院和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信息的共享,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依托玉山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对案件线索进行筛选甄别和分析研判,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防和处理。依托工作机制,强化两单位各部门间协作,开展常态化协作,明确权责,共同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意见》的出台,充分发挥了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和自然资源主管单位职能作用,能动履职,实干担当,在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的渠道畅通,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效力,切实推进衔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与县自然资源局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支持自然资源执法查处工作,推动提升执法查处效能,促进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合力。运用好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与担当,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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