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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3月24日电(通讯员 周志军)为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枢纽作用,推动侦监协作机制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近日,沙市区检察院与沙市区公安分局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
会上,双方对2022年以来协作配合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结合2022年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围绕规范化建设、数据共享、智能化协作等方面研讨交流,并就2023年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进行了会商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合力。
通过座谈交流,双方就通过数字赋能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内部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达成共识:
转变理念,夯实监督协作基础。检警双方要按照以协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为目标,推动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立足于落实好“大控方”理念下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引导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到“原则问题不让步,具体事宜多协商”,营造良好的检警协作关系,解决“不敢监督”“不想监督”问题。
数据共享,拓展监督协作领域。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在发现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违法等案件线索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意见、达成共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适度收集数据,适量查询、收集、分析办案信息。推进办案信息互通,双向通报公安机关受案、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起诉、不起诉等情况,打破信息壁垒,为监督协作提供数据支撑。
能动履职,提升监督协作质效。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专职办案团队,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实现对外共享刑事执法数据、互通执法监督信息,对内协调刑检部门派员提前介入案件。推动检察机关从被动的“等案上门”到“主动出击”工作模式的转变,有效拓展和提升检察监督的职能和效率。
据悉,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沙市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警合作模式,健全办案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席会、同堂培训,解决侦查活动监督与协作配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以更有力的配合和更实的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
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侦监办职能,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深层次沟通协作,持续推进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实际应用,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司法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沙市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伍道佳,沙市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立,沙市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龙,沙市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王娟及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