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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5月9日电(通讯员 黄晓琴 林秋雨)“我们公司前景好,应该不会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当前工程正在建设中,急需资金周转,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在困难。”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座谈会上面露难色。
泰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梳理本院办理过的多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发现,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矛盾引发的直接原因。检察官们通过走访人社局、住建局,了解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开工数月,仍未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金额和方式。
为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从源头化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就相关主管部门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向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说明了逾期未履行将依法责令项目停工及行政处罚的后果。但该企业以筹措资金不能如期缴纳为由未履行到位。
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人社局、住建局及该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目前的困境及解决思路,确保工资保证金缴纳到位并尽可能降低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承办检察官提出以银行保函+现金的形式缴纳工资保证金。通过释法说理,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工资保证金既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也能避免因欠薪纠纷影响工程工期情况的出现,当即表示同意。近日,该公司已如数缴纳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在外奔波劳累,工资报酬是其最直接、最现实也是最核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在办理涉建设工程领域欠薪类案件,应当研究农民工被欠薪背后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到落实,助力防范并根治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同时注重维护企业形象,保护企业健康发展。”承办检察官说。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托检察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助力行业规范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积极举措。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以依法监督为履职根基,着力解决农民工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民生民利的大事来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忧“酬”。
此外,泰宁县检察院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弱势群体维权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常态化运用支持起诉以及凝聚各方协作合力、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有效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自觉践行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的政治要求,做好有高度、深度、温度的检察监督工作,以“我管”促“都管”,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能动履职提升行政检察效能。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