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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丰:“鱼”我同行 共护生态|生态修复鱼类增殖放流在行动
时间:2023-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6月1日电(通讯员 林添洁)5月31日,针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广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桐畈镇人民政府在丰溪河开展以“广丰区非法捕捞案件生态补偿”为主题的鱼苗增殖放流活动。活动中,放流草鱼、鲫鱼、雄鱼、鳊鱼600余斤,鱼苗1万余尾,以修复非法捕捞损害的生态。

2023年2月至4月,陈某某、蔡某某等3人分别在丰溪河流域桐畈河段进行非法电鱼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某某等人犯错后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愿意采取措施修复损害的生态环境,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陈某某、蔡某某等人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购买了鱼苗并开展上述增殖放流公益行动。

活动现场,广丰区检察院干警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对本次放流鱼苗数量、鱼苗规格、放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到场相关机关以及涉案当事人按要求将鲜活的鱼苗投放至丰溪河中。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检察官还向现场群众讲解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办理的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剖析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强化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同时,与多部门一起设立增殖放流示范点告示牌,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

近年来,广丰区检察院强化使命担当,主动作为,高度重视广丰区水生生物保护法律监督,融合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增强了对丰溪河流域的水源保护、禁捕工作监督力度,坚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长效机制,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合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