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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7月7日电(通讯员 冯晓晨)租赁钢板在建筑行业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比如,在运输渣土过程中,租赁钢板铺设后既能保持路面平整,也能保护地下公共设施。一般这样的钢板一块就重达一吨以上,价值几千元。面对利益的诱惑,有人在租赁过程中动起了歪脑筋。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有关租赁钢板的合同诈骗案。
第一次靠谱的租赁赢得信任
王某某从事渣土运输行业。2021年8月初,在运送渣土过程中,因需铺设钢板,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钢板租赁公司的李老板(化名)。王某某与其沟通协商后,签订了合同,租赁钢板50块。至8月底,王某某归还了钢板并爽快地结清了租赁费用。经过这次生意往来,李老板认为与王某某合作还算靠谱,逐渐对他信任起来。
接二连三租赁却未予归还
此后,王某某多次租赁钢板,李老板出于信任便爽快答应,并将钢板运送至王某某指定的地点。至2022年9月,王某某仅归还300余块,还剩余1000余块未归还,价值300余万元。王某某不但未归还钢板,还拖欠租赁费用90余万元。李老板多次催要钢板以及租赁费用均无果。
“消失”的钢板却出现在废品收购站
王某某为何迟迟不归还钢板?原来,自2022年初开始,王某某从事的渣土运输生意难以为继,负债累累。此次的他想到可以通过转卖钢板来周转资金。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某废品收购站老板,从李老板处租赁钢板后直接转卖给该收购站老板,获得钱款用于归还欠债和日常挥霍。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诚信是经商之本,签订合同应具备契约精神。广大群众切莫如本案中的王某某般通过租赁合同骗取钢板私自倒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终触犯法律底线。同时,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合同诈骗的意识,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斟酌具体款项及相关条例,避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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