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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泰宁县检察院联合建设生态司法碳汇林补偿基地
时间:2023-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月11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8月10日,在全国首个生态日来临之际,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森达国有林场前往共同建设的生态司法碳汇林补偿基地查看林木生长情况

该基地位于朱口镇音山村,占地面积约51亩,造林树种为杉木、木荷,造林资金来源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林业部门的测算自愿认购的“碳汇”,由泰宁县森达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造林。基地的建立旨在解决补植复绿事后监督难、效果不佳的问题,推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的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达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教化引导并重的社会效果。

据悉,泰宁县检察院自建立“生态司法+碳汇”机制以来,已促成8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认购905吨13591元人民币的林业碳汇量,依托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全部损失。相较于以往毁坏多少就补种多少的传统修复方式,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从单一的支付生态修复赔偿金到赔偿—修复-验收的闭环,避免出现砍了1棵大树,只种了1棵小苗的损益不平衡问题”第二检察部黄文林介绍。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