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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8月14日电(通讯员 方园)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提起公诉。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多次向同案人陈某某(另案处理)购买野猪肉、蛇、山鸡及白山鸡等野生动物。经鉴定,其所购买的白山鸡、雉鸡物种属于白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20000元。
为进一步守护好生物多样性,助推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下了不少功夫。在刑事责任方面,承办检察官在提起公诉前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对被告人李某某提出了适当的量刑建议。在民事责任方面,因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侵害,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某支付二万元公益诉讼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经审理,荔城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也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二万元,并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莆田市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持续深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独特效用。下一步,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长效治理中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努力修复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环境,为美丽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