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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9月14日电(通讯员 江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不久前最高检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应勇检察长提出,检察建议就是抓前端、治未病,要着眼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更加自觉地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开班式上,王守安检察长进一步强调,要就履职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促进一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近日,荆州市某大型商超向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回复函,对该院基于超市内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针对性提出的规范企业运行,预防类似犯罪的检察建议内容逐一整改,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诉源治理作用得到良好体现。
2022年8月,荆州市某大型商超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超市内保员工在处理超市盗窃事件时与对方发生冲突,将对方打至轻伤。案件移送至沙市区检察院后,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该员工系初犯,同时具有自首、全部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报检察长批准,最终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
案件虽然已经审结,但沙市区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并没有结束。该案源于超市内保员工私自对盗窃行为人予以盗窃商品价值10倍的罚款,双方从口角上升为打斗,并最终导致盗窃行为人受伤。那么超市员工为何可以作出罚款决定?员工罚款有无法律依据?超市还有无类似行为存在?超市如何预防该类行为?一连串的问题在原案的框架中被抽丝剥茧般一一捋出。
针对该案背后可能存在的管理问题,沙市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形成对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的详细提纲。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立即落实,并对该超市相关人员进行外围询问,核查到超市对查获的盗窃行为人的处置确有不成文规定,默认内保员工对类似行为具有罚款等处置权。与此同时,检察官以超市盗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多地超市均有类似行为,其中某地同品牌超市曾被官方媒体公开报道质疑此行为。
在既找到事实证据,也找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检察官将问题、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和归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沙市区检察院积极组织案管办对检察建议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辖区派出所代表和超市负责人就检察建议征求稿进行公开听证评议。
会上,听证员们积极讨论了超市员工行为背后的合法性问题,高度肯定并赞扬了沙市区检察院积极融入沙市地方治理的决心和能力,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自的补充意见。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沙市区检察院对该超市提出了注重源头预防,做好矛盾风险的源头化解工作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矛盾争议的应对处置水平等两大点六小点的检察建议,并组织听证参加方继续参加了后续检察建议的公开送达。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涉案员工的挽救和对超市的关心,接到检察建议后,超市立即开展了员工法治培训,进一步明确安保部门管理职责。并通过增设辖区派出所驻超市警务室等,规范企业安保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时堵住行业违规漏洞,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运行。”超市负责人表示。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