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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9月19日电(通讯员 沈亮)九月开学季,步入大学的你是否已经拿到人生第一张银行卡,用上了外地的第一张电话卡。激动兴奋之余,一定不要忘记守护好“两卡”安全。
案情回顾:
“每张银行卡租用一天给2000元”,被陌生网友“高收益”承诺所吸引,大学生刘某甲出借了自己以及朋友刘某乙的两张银行卡,并将各自手机交给对方操作走账。期间,刘某甲提供的上述银行账户单项流水共计56万余元,其中25万余元系涉诈资金。刘某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法律知识科普: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到的常见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
检察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犯罪分子往往打着兼职、赚钱的幌子,引诱在校学生租借手机卡、银行卡助其实施电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值此开学季,检察官提醒各位新晋大学生朋友,切勿轻易把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随便提供给他人使用,更不能在明知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在面对他人提出租借“两卡”的要求时,一定保持清醒,自觉守护“两卡”安全,千万不要因“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