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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玉山:玩“失联”?小聪明大糊涂
时间:2023-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9月21日电(通讯院 陈桂英 肖志高)“我以为手机号码注销了,暂时就查不到我的定位轨迹,这样你们就不知道我跑出去了。我已经深刻反省自己的‘小聪明’所带来的危害性”。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化名)收到警告决定书后悔不已。

2023821日,玉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通过“玉山微检察”小程序,向全县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发送定位打卡指令,但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在此次定位抽检中,未在规定时间定位打卡,检察官通过查询该院建立的刑事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结合江西省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数据,及时进行位置信息核查和轨迹研判,发现其定位显示一直在某乡镇固定区域且无运动轨迹,这一奇怪现象引起检察官怀疑。

检察官拨打其定位手机号码,未能接通电话,初步判断郑某某可能已经外出,随后立即联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前往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开展核实,通过郑某某监管人得知,郑某某已于2023820日前往上海游玩。经进一步调查查明,郑某某离开玉山县域,并未向社区矫正机构申请,且外出期间注销了自己的定位手机号码,导致其在监管平台上没有运动轨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其监管人联系到郑某某,责令其马上返回,郑某某于2023823日返回玉山县。

检察机关认为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未经请假擅自外出,且外出期间注销自己的定位手机号码,故意逃避移动定位监管,属于脱管,且情节较重,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其违规情形给予相应处罚。社区矫正机构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警告处罚的决定。

秉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理念,坚持破“逆反心理”之局、又纾“矫正教育”之困,检察官联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该案通过集体教育的方式,给全县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敲醒警钟,缓刑不等于无刑,社区矫正虽然没有高墙束缚,但也有一道无形“高压线”,不可轻易触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应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切勿以身试法。

该案成功办理也充分展现出该院社区矫正检察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由人力治理、经验治理向智能治理、精准治理全面升级,形成了智慧社矫检察工作新格局。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