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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10月27日电(通讯员 冯灵卉)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主动靠前服务、突出重点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当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守护人”。
建章立制,强化综合治理
泰宁县检察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先后建立文物保护检察联络点、泰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站,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旅游和文旅产业发展的意见》,与相关行政部门分别签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聚焦泰宁“+旅游”工作思路,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村镇保护、生态旅游保护等工作重点出发,形成多元化历史文化司法保护机制。
以案促保,深化监督履职
泰宁县检察院启动“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在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国家级古村落——新桥大源村、大龙老虎际等处设立公益诉讼保护点。采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圆桌会议+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实地走访调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为文物保护“把脉问诊”,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联合行政部门、大龙乡政府,共同制定老虎际古村修缮协议,向上争取省级“十镇百村”补助资金400万元,实现保持老虎际“原汁原味”传统村落风貌的同时穿上“新衣”焕发新活力,今年3月,“老虎际”村升格为国家级古村落。
守正创新,保护文化遗存
泰宁县检察院长期参与泰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检察干警们在工作之余主动学习本地非遗文化,编排泰宁县非遗文化节目串烧《检察蓝焕非遗彩》,将梅林戏、傩舞、鱼子灯舞蹈、泰宁山歌相结合,生动展示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与县博物馆联合开展“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活动,检察干警们在博物馆工作人员指导下,参加“考古盲盒”、青花着色、铠甲制作沉浸式体验活动,争当泰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该院将“安全”植入到文物保护每个环节,在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受邀参与县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监督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宣告会公开宣告送达。该院在三明市检察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喜获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荣誉。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协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活动,为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