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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婺源县检察院做好“刑事检察+”功课 筑牢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屏障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11月21日电(通讯员 王晶)婺源县检察院着眼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充分依托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与各类工作的契合点和结合点,秉承“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的司法理念,找准工作助力、合力、发力和动力,切实筑牢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屏障。

以“刑事检察+特邀检察官助理”寻助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提前介入工作,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坚持优先、及时办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不断建立完善内外部工作机制,聘任自然资源等行政单位人员担任检察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提高专办案专业化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以“刑事检察+两法衔接”聚合力,进一步强化执法配合。按照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会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相关实施办法,强化沟通协作,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合督办、日常联络、双向咨询等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执法合力。注重“刑行衔接”,对不起诉案件提出检察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对起诉案件要求缴纳“补植复绿金”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实现恢复性司法。

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强发力,进一步促进全面履职。建立“刑事+公益”一体化办案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确保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同步审查,一体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建议刚性。2023年,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余件,其中制发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切实保护耕地140余亩。

以“刑事检察+诉源治理”作动力,进一步助推社会治理。认真开展刑事检察+认罪认罚+恢复性司法,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认罪认罚的轻微案件,充分做好相对不起诉后恢复性司法工作。坚持以案促治、源头治理,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行业监管部门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上半年,该院结合案件办理向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各类管理问题20余个。

[编辑: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