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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检察:福州市检察机关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防范电诈,长乐在行动
时间:2023-11-29  作者:曾章煜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1月29日电(通讯员 曾章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而青少年群体正处于价值观逐步形成的阶段,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经验,容易成为电信诈骗分子诈骗对象和利用的“工具人”。为深入推进“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指导下,11月28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共青团福州市长乐区委员会,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就辖区近年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通报,三家单位还就相关案件的证据标准、司法处置原则、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会后,三方会签了有关实施细则,着力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提升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水平。一是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由三家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协同、密切配合,定期互通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信息,运用提前介入、类案研判等措施,形成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合力。二是区别处置综合治理。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通过督促行政处罚、检察建议、司法建议治理等方式,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采取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全方位救助保护工作。三是发布典型案例营造氛围。挖掘辖区典型案例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发布,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深入开展反诈法治教育,助力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反诈工作格局。

下一步,长乐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构建全社会参与反诈工作格局中覆盖面广、根植基层、贴近青少年的优势作用,依法惩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多发高发电信网络案件犯罪,推动构建全民反诈、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