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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婺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 助力保护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12月25日电(通讯员 王昕)婺源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要求,坚持以公益诉讼检察为驱动,推动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度,完善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之“制”。构建“党组成员-党小组组长-党员”三级协作办案模式。一是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领着办”。通过带头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部门间沟通联系,厘清各方具体法定职责。二是由党小组组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带着查”。通过带队调查核实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损毁现状,指导利用无人机等技术围绕不文明使用、消防隐患、古建筑结构等重点内容全方位深入勘察取证,进一步确定案件事实情况与整改方向。三是由党小组成员“跟着干”。通过组建公益诉讼办案组,以属地治理和部门治理相结合方式进行系统治理,依法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人负责管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制定并狠抓相关制度落实,如深入落实好《关于立即制止擅自拆除、买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紧急通知》《婺源县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古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提升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之“治”。紧扣“社会治理”目标要求,定期开展村落文物古建筑安全巡查和宣传引导,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内容成立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文化专干组成文物保护监督队,定期开展村落文物古建筑安全专项巡查。通过在乡镇悬挂文物保护告示与横幅、依托新媒体平台宣传文物保护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发挥基层退休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退休党支部书记自发成为文物古建筑守护人,积极投身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通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最后一公里”,形成县、乡、村、点“四级”党建引领联动保护模式。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市域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之“治”。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保障机制,实现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之“效”。积极向县级党委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争取支持和获得保障。全面分析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保护现状和薄弱环节,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和提供调研论证,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积极推动在全县范围开展传统建筑和历史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工作,全面统计认定现存传统建筑数量,并按“一屋一档”建立档案库,通过数字赋能,形成传统建筑数据库,3800余栋传统建筑完成追根溯源的“身份认定”。2023年初,婺源县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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