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423400
010-86423408
正义网福建1月17日电(通讯员 张莉)“旁听了今天的庭审,感触颇多,我曾经因为法治观念淡薄,不知道这些行为是违法犯罪,在今后,我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在矫正期间服从监管,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杉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在旁听了庭审后向泰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发出感慨。
近日,泰宁县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到泰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庭审现场参与旁听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庭审活动,现场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的敬畏心,进一步树牢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再犯罪风险。
庭审后,泰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对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得触碰、法律底线不得逾越”的法治观念,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真诚悔过,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切勿以身试法再次违法犯罪。
本次庭审的警示教育活动,不仅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守法意识和在矫意识,更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对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以能动履职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