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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开展业务学习 提升监督能力
时间:2024-03-01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1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为更好的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工作,2月29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根据《泰宁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获批参加学习。  

参会干警认真学习该意见,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明确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重点,为今后办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支持提供了指引;在今后工作中,要依据该意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利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激活行政机关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推动实现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共保共建共享,当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守护人”。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