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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3月5日电(通讯员 张丽萍 王海燕)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伴我行,为进一步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法治同行润民心
在普法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电信诈骗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合理运用法律援助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筑牢法治安全“防护墙”,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普法春风暖童心
检察官走进县某幼儿园,为孩子们带去一堂“幼儿园安全教育”主题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根据幼儿园小朋友的心理特点,利用讲小故事的方式让小朋友认识自己身体,掌握哪些是隐私部位,同时通过参与小游戏、问答互动,树立“我的身体我做主”的安全意识,以及了解危险时刻自救方法、防拐骗小常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心中播种发芽。
雷锋精神践初心
志愿者们向沿街商铺发放《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诚信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宣讲“门前三包”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针对个别沿街商铺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劝导整治,并在重要交通路口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劝导行人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随意抛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从我做起,讲文明、守秩序,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与法律法规宣讲等活动,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