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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被盯上的祖屋“老物件”
时间:2024-03-15  作者:张龙 ​艾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15日电(通讯员 张龙 艾敏)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对叶某某、江某某多次进入农村盗窃文物一案向泰宁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以叶某某、江某某犯盗窃罪,两人均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4月,叶某某、江某某等人发现农村许多老宅无人居住,便商量一起去偷里面的“老物件”。同年5月,叶某某、江某某等人多次到泰宁县农村老房子内盗窃,盗窃一般文物30余件。

检察官提醒:文物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悠久文明传承的实物见证,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大家要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自觉爱护文物,保护文物,如发现有人损坏或盗窃文物,应及时报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