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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4月29日电(通讯员 郑燕娟 何婧)“五一”将至,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近日,泰宁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通报近期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给予处罚的案例、解读《社区矫正法》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重申监管规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矫正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同时,检察干警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现场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谈心谈话,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教育、遵守规定等情况,以便有的放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此次活动,再次对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进一步绷紧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之弦,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矫正意识,也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实现自我矫正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领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李晓彤]